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立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