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担负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和审议财经方面、社会建设方面有关议案,监督财经和社会建设方面工作等职责,行使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一、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 明
副主任委员:严音莉(女)
委 员:王崇敏 曲 琳 朱 波(女)
张治国 贾炳军 韩 愈(女)
谢棣倩(女)
二、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符兰平(女)
副主任委员: 郑 峰
委 员: 龙翔春 李 坚 汪 岩(女)
赵学荣(女) 胡亚玲(女) 贾 雯(女)
崔海萍(女)
三、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揭晓强
副主任委员:肖惠珠(女)
委 员:王龙奎 王 奋 刘德浩
郑维权 黄奕军 符 曜
薛 烨(女)
特此公告。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