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6-11-25  来源:本站原创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1月24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文平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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