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9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立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打造司法体系持续完善、司法功能更加健全、司法服务日益便利、司法水平明显提升的省会城市检察院,推动检察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和打造平安海口、法治海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