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1-02-17  来源:本站原创

(2011年2月16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韵声院长报告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审判职能,严格审判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海口“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