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让人大活力倍增
更新时间:2011-02-16  来源:海口晚报

———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5日上午和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在审议时认为,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人事任免和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等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让海口市人大的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本报记者 王绍兵

  立法创新

  扩大公众参与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出台了《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张玉霞代表认为,这些法规具有较强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浓郁地方特色。

  张玉霞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召开立法听证会和论证会,加强立法调研、聘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使公民真真切切“触摸”到了民主,充分地发挥了地方立法对海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监督创新更加注重实效

  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欧阳飞代表说,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把助推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第一要务,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首次采用了市、区联动和代表暗访等形式,开展了《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公交线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各项公交优先政策措施的落实。

  蔡生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作为切入点,注重理念创新,求真务实,在监督中把握力度,在支持中不失刚性,在创新中彰显作为,与政府同心合力,共同推动了品位之城的建设发展。

  任免创新增强宗旨意识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局长、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发言”,任命后应进行“就职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王琼瑾认为,这一创新,解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仅凭个人简历了解拟任命人员的情况。“供职发言”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加深了对拟任命人员的了解,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职权。不仅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代表工作创新反映民意

  对于代表工作的创新,林雄代表深有体会。他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成为了代表活动方式的崭新尝试。去年4月21日,5位市人大代表就天后宫的保护问题约见了市商务局、文体局、文物局和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推动了天后宫的收回和保护工作。林雄代表认为,代表约见的监督形式方式新、效果好,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只有创新,人大工作才能发展;只有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林雄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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