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城市公共绿地
代表议案
更新时间:2009-03-02  来源:海口晚报

2009年2月28日 来源:海口晚报

 

 

     一部《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让72.49公顷的万绿园免受占用和改变性质,为市民和游客保留了一片绿色空间。人大代表符之冠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海口市城市公共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议案”认为,应尽快立法保护全市大大小小的公共绿地。今日,该议案已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符之冠认为,城市公共绿地是人们对城市风貌的第一印象,也是一个城市的窗口、门面和名片。它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改善市民生活质量、陶冶人们的情操大有裨益,也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他表示,除万绿园外,我市陆续建设了金牛岭公园、白沙门公园、美舍河带状公园、西海岸带状公园,以及大大小小的街心公园,受到了市民游客的欢迎,建议海口市参照《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扩大城市绿地保护范围,尽快制订《海口市城市公共绿地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城市各类绿地必须纳入城市规划,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破坏绿地的行为。(记者 黎光 陈新卫 见习记者 史瑞丽)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