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01日 来源:海口晚报
(2008年2月29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韵声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工作提出的意见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法院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海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