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09-02-04  来源:海口晚报

    2008年2月29日 来源:海口晚报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王绍兵)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市人大会议楼多功能厅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王安任主持。今天大会应到代表297人,实到会代表265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辞、高锦全、陈宏芬、王安任、陈琼玻、侯新明、胡德智、钟万荣、陈毓芬、邹富兴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徐唐先、彭晓敏、官宏伟、陈军、林北川、符永健、邵伯康、符国道、李金云、温度生、陈斌、余行恭、郑绍儒、刘庆声、蒙国海、韩美、徐敏生、张韵声、张甲天、孙明宇、程国林、黄礼忠、林道本、叶霞等同志和本次大会其他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就座。
    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锦全向大会作《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高锦全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把事关海口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做好本届人大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
    高锦全从四个方面全面总结2007年的主要工作,一是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立法工作开局良好;二是深入贯彻监督法,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三是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代表工作有新进步;四是增强履职能力,自身建设有新提高。
    高锦全在报告中还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以立法促进发展的工作力度还不够;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与监督法的要求还有差距;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还不够活跃等。
    高锦全明确了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突出重点,富有特色,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构建具有海口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为促进海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最精最美的省会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高锦全说,2008年要在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以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为目标,在提高立法质量上实现新突破;二是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实现新突破;三是以拓宽履职渠道为重点,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实现新突破;四是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核心,在提升工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所作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甲天所作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提交了《海口海事法院工作报告》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不是本次会议代表的市属单位的海南省四届人大代表,市直各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不是本次会议代表的各区区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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