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2月26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铭检察长报告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