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收取联防服务费
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仍在收,人大代表建议
更新时间:2009-02-04  来源:海口晚报

2007年1月30日 来源:海口晚报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光明 李关平 韩政)“1998年我省取消91项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9项收费标准时,就明令取消治安联防费,但海口至今仍在收取。商户对此普遍有抵触情绪,引发了很多纠纷,影响了海口的投资环境。”今天上午,人大代表韩明生提出建议:立即取消联防费。
商户仍在交联防费
    今天下午,记者先后来到海垦路和城西路等小商铺比较集中的街道进行调查,发现部分街道目前仍在收取联防费。在海垦路农垦总局附近,记者调查的10家店铺均表示目前没有缴纳联防费。但是在城西路情况就不一样了,15家店铺有10家表示目前还在缴纳联防费,其中5家不缴纳联防费的店铺中有3家是几个月前才开始不用缴纳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同一条街道内同面积的商铺缴纳的联防费不一样。在城西路开杂货店的王老板告诉记者,他每月缴纳5元的联防费,但是同街店面积相当的五金店每月却缴纳了10元。
有关部门表示收到议案后答复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了解决海口联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我市从2003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征收联防服务费,收费对象包括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商品住宅小区、居民及外来人口,标准是:居民是3元/人,外来人员4元,商铺10元。收取这项费用必须是对方自愿的,而且不得随意超标。
    至于我市是否会取消联防费,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问题他们现在不便答复,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他们将会做出答复。
代表建议列入市区财政预算
    韩明生认为,收取联防费,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治安联防经费的不足,但它却违反了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影响了投资环境。海口应该进一步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取消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建议海口市物价局取消。治安联防是构建和谐海口的积极措施,联防服务费应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由财政拨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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