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6-01-23  来源:本站原创
(2016年1月22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所作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面胜利,努力打造平安海口、法治海口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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