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3-03-05  来源:本站原创

———2013年2月28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宏芬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是本届人大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海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主动应对宏观形势变化,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扎实有效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促进发展,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

  常委会注重以立法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实现海口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一年来,共审议通过法规7件,废止法规2件,初次审议法规案2件。

  围绕中心,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着眼于海口“十二五”规划目标定位,按照急需和管用的原则,科学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安排制定和修改法规项目18件,调研项目20件,明确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目标和任务。

  突出重点,加快园区立法。围绕市委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促进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重点突出园区立法,研究制定《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和《海口综合保税区条例(草案)》,进一步规范园区的人事财政、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等职权,理顺体制,激发活力,推动园区更好更快发展。

  规范管理,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为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制定了《海口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规范城市环境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修订市容管理法规,对《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保证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对《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5件地方性法规中7项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废止了《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海口市邮政通信条例》。

  夯实基础,加强立法调研。为强化立法基础,先后开展了消防、公园和房屋租赁等项目以及保税区、高新区管理方面的立法调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保障性住房、查处违法建筑、饮用水源保护等项目的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等14项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更加注重发挥人大机关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坚持科学的立法理念,遵循严格的立法程序,多途径扩大社会各界对立法活动的有序参与;更加注重科学设定法规内容,充分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立法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二、关注民生,大力开展监督信访工作

  常委会重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并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强化监督制度建设。立足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询问和质询办法,修订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规范了监督制度和工作程序,增强了制度的系统性和实用性,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根据监督法规定,结合实践经验,修改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

  注重推动转型发展。听取和审议了计划、财政和审计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1年市本级决算,分别做出决议,要求市政府扩投资、调结构、促消费、做特色,全面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强调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纠正和处理审计审查出来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支持政府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分别做出批准调整我市2012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方案的决议和批准2012年海口市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正确处理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在增长中实现结构优化,在优化结构中实现经济增长,推动科学发展。对我市新一轮强区扩权工作实施监督,要求市、区两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第二批34项行政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激发区级发展活力。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注就医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海口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认真整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维护城乡居民的就医权益;关注教育发展,跟踪检查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市政府建立和完善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关注市民出行,组织开展我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检查,督促政府整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促进城市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关注环保问题,开展以“净化水环境,保障水资源”为主题的海口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大对我市节能减排、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的监督力度,有效推动了政府污水处理工作,污水处理率达87%。关注“三农”工作,检查我市实施农业法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实施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对我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水库管理以及农田水利建设整改工作实施监督;积极支持农村帮扶点建设,主任会议成员7个帮扶点的生产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市政府从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考评机制和创新监督方式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开展依法治理情况,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探索人大监督新方式,以整治违法建筑情况为主题启动首次专题询问,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后续工作将在2013年上半年完成。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把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和载体,筛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信访案件,加大督办力度,抒民怨、解民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390件,来访719人次,网络问政8件。对重点交办信访件,常委会领导及时批转,并组织召开涉法涉诉案件汇报会,协调解决问题。常委会信访部门荣获2012年海南省人大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任前思想教育、法律知识考试和任中供职发言以及任后宣誓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换届后重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依法任命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干部33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名。二是依法做好经常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工作,一年来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接受辞职和免职25人。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和服务大局,致力于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致力于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廉洁高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依法监督,致力于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三、讲求实效,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常委会通过业务培训、完善机制、创新载体等方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较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组织代表献计献策。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从推动我市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一批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对破解发展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常委会重视代表建议的落实,跟踪检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与市政府共同研究解决难题。对严音莉等6名代表提出的“整合旧城区‘麻雀’学校,加快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市政府非常重视,启动了6个项目进行落实,解决问题。

  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及会后代表提交的议案2件、建议429件,为历年之最。2件议案中的1件列入今年立法计划,1件完成了调研,适时启动立法程序。429件建议办复率100%,办理态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办理结果满意率99.5%,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升。督办工作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完善督办机制。采取常委会交办、主任会议督办、上门走访、跟踪检查等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二是抓好推进建议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邀请代表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加强代表与办理单位的沟通和互动等方式,推动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抓好重点建议督办。筛选事关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的23件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案,由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使一些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如关于建设永庄水库截流保护工程的建议,经重点督办,市政府加大了对永庄水库污水截流保护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应急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建设力度。

  丰富代表活动。积极搭建平台,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创造条件,建立了7个专业代表小组,委托四个区人大常委会组建了18个区域代表小组。定期向代表提供政情资讯,满足代表知情权。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以及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方式,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行政审批改革,参与廉政建设测评、绩效考核、整顿“庸懒散奢贪”评议等活动,发挥代表在反映人民意愿、化解社会矛盾、转变机关作风中的作用。11月中旬,组织了52名市人大代表到儋州、乐东、三亚等市县学习考察,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四、服务大局,全面开展课题调研工作

  常委会重视调查研究,制定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课题调研工作管理办法》,规范课题调研管理。全年共完成调研任务26项,形成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打下良好基础,为市委决策和“一府两院”工作提供了参考。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课题调研。紧扣全市工作大局,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作为重点,积极开展调研。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入我市10个中心镇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全面推动我市镇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围绕制约我市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调研,强调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强化法制保障,加快“两区”管理立法步伐,推动转型发展。着眼促进外资企业发展,深入保税区和高新区对外资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开展花卉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建议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花卉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发展上台阶。

  围绕常委会议题开展课题调研。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对相关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提高常委会审议水平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针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执法监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未成年人犯罪、城建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收费以及商品房办证等情况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同时,还着力于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在代表建议办理中的评估主体、内容、方式以及结果处理等方面深入调研,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注重调研成果有效转化和运用。通过三种途径实现调研成果运用:一是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常委会会议,为常委会审议议题和决定问题提供依据;二是适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常委会审议意见或决议,交付“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三是调研报告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及时提交市委领导参阅,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上发挥作用。

  五、转变作风,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思想建设不断加强。不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重大的决策部署。十八大胜利闭幕后,常委会及其机关立即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把十八大精神贯彻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中去。把学法用法作为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分期分批组织委员和代表培训。组织了53名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到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集中培训,邀请全国人大的法律专家作专题报告,提升委员和代表的法律素质。

  制度规范不断完善。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新制定21项、修改完善38项,促进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联系;修改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领导班子沟通会制度、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激发了常委会的工作活力。

  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以整治“庸懒散奢贪”为契机,深入查找常委会工作中的存在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作风有了显著转变,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认真对照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改进会风、转变文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机关建设不断强化。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强化组织建设,聘请32名专家作为立法、财经、城建咨询专家库成员。积极做好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工作,11名干部得到提拔和交流使用。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流程,提高服务“三会”能力,一年来,成功筹备召开了2次代表大会、10次常委会会议和20次主任会议。密切与兄弟市县人大联系,加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加大人大制度宣传力度,召开了全市人大系统宣传工作会议,推动人大制度宣传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追求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有机统一;必须坚定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努力追求谋划全局、促进发展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有机统一;必须践行为民履职的工作宗旨,努力追求人大行使职权重点与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的有机统一;必须遵循人大独特的工作方法,努力追求有所作为和有所不为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海口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的选题思路上仍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常委会审议意见或决议的跟踪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机关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将认真研究,努力克服和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在中共海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力争在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为推动海口“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常委会要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的要求,把贯彻十八大精神与今年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一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的学习,准确把握十八大的精神实质。二是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与海口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把十八大精神自觉应用到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上来,应用到推动海口科学发展和切实改善民生上来。三是把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常委会的具体工作中去,加快探索建立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结构等,推动常委会工作和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依法履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常委会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优势。

  以立法保障海口科学发展。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突出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加快审议综合保税区条例和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草案,制定公园条例、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消防条例,并对城市社区办公场所建设保障办法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等项目进行立法调研。

  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对“一府两院”重点工作领域和重要工作环节实施监督,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国家法律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就审判监督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就整治违法建筑问题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坚决遏制违法建筑在我市蔓延的局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条例,加大预算监督力度,促进政府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教育用地和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握时势,关注民生,抓住事关海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创新人大任免工作机制,修订人事任免办法,简化任免工作流程,对任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促进选举任免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不断创新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服务。一是有计划地进行代表培训,尤其要突出加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基本业务和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让代表更好地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为民代言,发挥好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外出考察等方式,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四是研究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主任会议督办案制度,精心挑选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增强办理实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善于从事关海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中选题,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共同推动海口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市委二十一条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情、集中民智,使常委会工作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三是深入开展调研,为市委决策和常委会履职提供参考。拟对市政府实施“十二五”规划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教育用地保护情况、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情况等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常委会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办法以及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办法等监督工作制度。五是强化机关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完善机关管理,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以规范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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