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审结危害民生犯罪案件33件
更新时间:2013-03-01  来源:海口晚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审结危害民生犯罪案件33件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吴跃 实习生张艳)今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去年依法审理环境保护案件7件,行政非诉环保执行案件27件,进一步加强了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其中,东寨港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诉李某水污染侵权纠纷案、永庄水库饮用水环保案等案件的审理,取得良好的审判效果。

  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保障民生,服务改革发展目标,制定《为“项目建设年”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成立涉建设项目纠纷案件领导小组,加强对涉重点项目案件的审理与指导,共审执结镇海村改造、府城镇朱云路旧城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案件6件,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市中级人民法院高举司法反腐利剑,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59人,使腐败分子受到法律惩处。依法妥善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危害民生犯罪案件及土地拆迁、征用诈骗,高息返利诈骗,租车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33件79人。此外,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力度,审理此类案件4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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