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
更新时间:2013-03-01  来源:海口晚报

  市人民检察院

去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吴跃 实习生张艳)今天下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去年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66件7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5.94万元。

  2012年,市人民检察院查处5万元以上大案及县处级干部以上要案43件48人,大要案占立案总人数的65.8%。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破坏海口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海口市地税局工作人员陈某在办理某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多次索要好处费达110多万元,该公司不堪重负,准备撤离海口。市检察院及时对陈某立案侦查后,该公司表示有司法机关的公正执法,将安心在海口经营并增加项目投入。

  市人民检察院去年依法打击侵害民生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食品等犯罪,起诉8件22人。查办支农惠农、扶贫救灾等领域职务犯罪5件5人,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5件5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认真查办养老、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11件13人。社会人员吴某勾结国家工作人员为258人非法办理社保手续,骗取国家社会保障费。检察机关及时立案查处,维护了社保资金管理安全。

  市人民检察院还畅通便民“绿色通道”,以乡镇检察室为平台,完善检察长下乡接访工作机制,一年来共接访18次,接待群众330余人次,现场解决群众诉求65件。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救助金20多万元。发挥民事诉讼监督职能作用,成功办理我市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支持因工受伤的彭某,通过诉讼获得赔偿18.5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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