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助农增收的金手指
更新时间:2013-03-01  来源:海口晚报

———代表建议用好特区土地政策实现农民快速增收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发展,可如何请农民从田地里走出来,学得一门手艺,觅得一个门路,利用农村广阔的天地再次发展,实现增收增效?在本次海口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纷纷议论,希望能为农民朋友们指一条“出路”。

  □本报记者 黄敏

  现状:

  文明生态村与

  旅游结合有利弊

  2012年,为协助市委切实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发展战略,市政协把“文明生态村建设与旅游产业相结合”课题,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成了课题组深入我市文明生态村及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开展调研。

  经调研发现,自2000 年三江镇大湖文明生态村创建之始,海口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已走过了12个年头。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建成文明生态村1446个,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68%。文明生态村与乡村旅游产业相结合,效益已初显端倪,2012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427.34万人次,同比增长10.1%;实现旅游总收入43.01亿元,同比增长12.3%。

  然而,目前乡村旅游也存在着产业发展整体规划滞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和行政服务不到位、各区“各自为界”、休闲旅游资源配置不够、乡村旅游品牌营销不强、示范作用尚不突出、村道建设不完善等弊端。

  两会声音:

  用好特区土地政策推进乡村游

  市人大代表李小平指出,国家给予海南二十条土地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而乡村休闲旅游更是海口市的一大特色,但从最近了解的情况看,一些乡村旅游休闲业主屡遭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有的甚至是没收和拆除,造成旅游开发企业和村民的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

  李小平建议,除了加大国家对海南特区的有关政策的宣传学习外,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在违建开始之初就进行劝阻和制止,以免造成财力和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增加农用地转用申报次数,改现行的每年2次为多次,这样,既符合国土部的精神,也便于转用适时操作。对违规违建的业主只要不是情节特别恶劣的还是要从保护企业、服务民众的角度人性化处理,因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度假现在只是摸索探讨阶段,难免有小的失误。

  政策扶持乡村游

  市人大代表罗平说,海口乡村游发展初具规模,但发展瓶颈也初步显现,表现在客源的不稳定,政府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相关优惠、税收、产权扶持政策欠缺。

  罗平建议,政府应出台一系列的引导政策,将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会议、培训、讲座等向文明生态村倾斜;建议由旅游部门牵头,通过热心新农村建设的公司和相关部门协力开发,打造乡村游品牌,多开通一些“海口一日游”线路;尽快建设一批独具海口农村旅游资源特色的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等,以满足旅行社将海口纳入常规旅游线路的基础性条件。

  制定“农家乐”管理办法

  市人大代表陈国强对海口市乡村旅游衍生出来的“农家乐”产业分外关注,他指出,“农家乐”的兴起为海口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但也带来了环保、卫生、安全、行业良性发展受阻等诸多问题。

  如何实现“农家乐”可持续发展,陈国强建议制定“农家乐”管理办法,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包括界定适合“农家乐”发展的范围、区域;注意保护古树古屋,保护水源地及生态脆弱区域的环境,减少对源头的污染。对经营“农家乐”的农民可实行免税政策,有困难的要进行扶持和帮助,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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