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一刻也耽误不得
更新时间:2012-02-17  来源:海口晚报
———我市法院加强涉及重点项目审判,审结涉及玉沙村改造等案件265件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史瑞丽)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吴剑平向海口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1375件,审、执结90342件,结案率98.87%。2012年,市中院将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廉政建设,提升法官素质,确保公正廉洁。

  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两抢一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3911件5705人,审结“积压命案”61件122人。成功审结了李飞文等23人“海口汽车南站拉客抢客”涉黑案、张耀扬杀害“的姐”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93件526人,从严惩处了海口规划、地税系统受贿窝案以及省住建厅原处长孙占年等一批职务犯罪分子,彰显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7960件,加强房地产案件审判,共审结此类案件4736件。

  加强涉省、市重点项目案件审判。共审、执结涉及我市玉沙村改造、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府城镇朱云路旧城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案件265件,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2010年在秀英法院成立了海南省首个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专门法庭———海口市少年法庭,开创了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分案审理、单独关押、跟踪帮教等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特色审理模式。集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

  五年来,全市法院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1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6人,撤职2人,记大过7人,记过6人,警告10人(次)。通过严惩违法违纪行为,纯洁了法官队伍,重塑了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