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口市人大 >> 决议决定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24-01-22  来源:本站原创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118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