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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更新时间:2023-12-14  来源:本站原创

12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和表决有关议案、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萍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揭晓强、蔡君、徐志飞、刘华、冯明,秘书长王小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口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海口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以上报告和议案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表决通过《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决定》《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表决通过补选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后,王艳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副市长王和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桢,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海口海事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海口市人大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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