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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22-08-04  来源:本站原创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8月4日上午,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叶振兴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飞陪同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美兰区大致坡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美兰区演丰镇芳园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建筑垃圾处理及村庄规划,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海岸带修复、退塘还湿等情况。执法检查组对海口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海口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如既往地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要坚定不移,久久为功,统筹推进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综合能力建设,突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刚性底线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基础,围绕法律实施建立更加完备的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执法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之以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守护海南自贸港建设一流生态环境。


(海口市人大城建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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