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7-01-23  来源:本站原创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22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文平作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充分发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主引擎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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