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6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更新时间:2021-02-08  来源:本站原创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庆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省委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口、法治海口,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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