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3-03-02  来源:本站原创

(2013年3月1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剑平院长所作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六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平安海口、法治海口、过硬队伍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海口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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